袁林律师亲办案例
工程款和优先受偿权全获支持
来源:袁林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4-26
浏览量:1218

起因:委托人在甘孜州稻城县修建酒店工程,约定了单价,工程价款按建筑施工面积计算,2016年竣工,发包方仅支付30%工程款,且一直不予正式结算,躲避委托人多年。

经过:2019年12月受托后,鉴于本案的证据材料缺乏,没有结算的证据,无法计算出工程价款总额,代理律师在当地不动产中心查询到案涉酒店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,产权证也明确记录了竣工时间和建筑面积,进而为计算工程总价款提供计算依据。据此在稻城县法院立案后,2020年4月开庭审理。

结果:发包方提出的抗辩意见均未获得法院支持,代理律师的全部观点,包括工程款计算方式、总金额、余额、优先受偿权等全部获得法院支持,判决文书也全部采纳了代理词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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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林律师合伙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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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袁林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106*********7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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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川-德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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